⒈ 衡文之权。u5f心趣莱学习网
⒉ 相权。亦指掌相权。u5f心趣莱学习网
引《旧唐书·令狐滈传》:“伏缘已逼礼部试期,便令就试。至於与夺,出自主司,臣固不敢挠其衡柄。”u5f心趣莱学习网
⒉ 相权。亦指掌相权。 《新唐书·杜亚传》:“鸿渐 为 山南 剑南 副元帅, 亚 与 杨炎 为判官。再迁諫议大夫。u5f心趣莱学习网
引亚 自以当衡柄,悒悒不悦。”u5f心趣莱学习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