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制造罪名而杀之。YDq心趣莱学习网
⒈ 谓制造罪名而杀之。 《左传·襄公八年》:“郑 羣公子以 僖公 之死也,谋 子駟。YDq心趣莱学习网
引子駟 先之。夏四月庚辰,辟杀 子狐、子熙、子侯、子丁。”YDq心趣莱学习网杜预 注:“辟,罪也。加罪以戮之。”YDq心趣莱学习网